摘要:第三届中国-亚欧安防博览会暨2016第十二届新疆警用反恐技术装备博览会第二届中国(新疆)国际消防安全装备
暨应急救援设备博览会(以下简称“安博会”)定于2016年8月17日至19日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1、2、3号馆举办。“安博会”将继续创新展会的服务内容和形式,以“智慧安防、平安新疆、服务发展”为主题,按照技术产品进行专业分区,并扩充“消防应急”、“无人机”“警务技术保障”、“智能交通”、“物联网技术与应用”等专业展区,关注安防产品在智慧城市建设领域的应用,把握现代化、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安防领域建设的
第三届中国-亚欧安防博览会暨
2016第十二届新疆警用反恐技术装备博览会
第二届中国(新疆)国际消防安全装备暨应急救援设备博览会
一、展会介绍
第三届中国-亚欧安防博览会暨2016第十二届新疆警用反恐技术装备博览会第二届中国(新疆)国际消防安全装备
暨应急救援设备博览会(以下简称“安博会”)定于2016年8月17日至19日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1、2、3号馆举办。“安博会”将继续创新展会的服务内容和形式,以“智慧安防、平安新疆、服务发展”为主题,按照技术产品进行专业分区,并扩充“消防应急”、“无人机”“警务技术保障”、“智能交通”、“物联网技术与应用”等专业展区,关注安防产品在智慧城市建设领域的应用,把握现代化、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安防领域建设的市场动态,加强科技交流,促进贸易合作,推动高新技术成果实现商品化、产业化。展会同期,将举办高峰论坛、行业推介、创新产品评奖等活动,充分发挥安博会传递市场信息与交流先进技术的窗口作用,使之成为连接中国与亚欧安防行业的桥梁。
我们将秉承“服务行业、服务企业、服务用户”的办展宗旨,不断加强组织及流程管理,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专业观众组织力度,加强与媒体在活动策划、专题报道、展商采购等方面合作,进一步延伸亚欧安博会的深度和广度,使之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最具影响力的社会公共安全产品博览会之一。分享行业最新动态,探讨市场发展趋势,为行业发展,提档升级搭建平台,共同见证亚欧安防行业的发展荣景与美好未来!
二、展会时间、地点安排
展会地点:新疆国际会展中心1、2、3号馆
布展时间:2016年8月15至16日(10:30-19:00)
展会时间:2016年8月17至19日(10:30-18:30)
撤展时间:2016年8月19日下午16:00
三、组织机构
支持单位: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综治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乌鲁木齐市消防局
主办单位:全球安防产业联盟
深圳安防行业协会
新疆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新疆国际会展中心
协办单位:俄罗斯安防产业协会
俄罗斯安防规范标准制定委员会
哈萨克斯坦安防行业协会
阿拉木图投资与贸易联合会
独家战略合作单位: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新疆国展展览有限公司
支持媒体:中国公共安全杂志、中国公共安全杂志海外版、中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新疆会展网、百一商汇(安防版)、新疆安防网、慧聪安防网、无人机网、长城安防网、全球无人机网、全球安防网、E展网、3158展会网、88消防网、消防中国网、应安网消防、中国消防设备网、中国安防网、中国安防展览网、应安网、中国国际警用装备网、中国集群通信网、中国安防商盟网、中国特种装备网、宇辰网、智能安防人才网、《永泰基业广告·智能安防》
四、展会涵盖展览展示、会议论坛、商务对接和丝绸之路安防产业联盟成立大会四大版块,具体内容如下:
(一)展览展示
1、视频监控:视频监控防范系统(前端、控制、显示、传输等);
2、一卡通:门禁、考勤、停车场、出入口控制、巡更;
3、防盗报警:探测器、报警主机、保险柜、防盗锁;
4、智能楼宇智能家居:智能楼宇、智能家居、智能锁、楼宇自控;
5、视频会议及公共广播:视频会议终端、视频会议摄像机、视频会议软件、公共广播、专业广播机柜、广播麦克风、报警音发生器;
6、生物识别防伪技术:指纹识别、面部识别、虹膜识别、静脉识别、防伪技术;
7、警用装备:无人机、执法装备、防护装备、安检排爆、技侦装备、通信设备、警用交通;
8、智能交通:智能交通产品、交通安全设施、车辆检测、卫星导航、公共交通、交通装备;
9、消防设备:灭火器、消防器材、消防车辆、消防装备;
10、应急救援:应急救援与逃生设备;
11、物联网技术与应用、民用消费类安防产品等其他社会公共安全产品。
(二)会议论坛
1、全球安防联盟会议
2、反恐防暴技术研讨会
3、警用反恐技术装备推介会
4、安防、警用、消防新产品(技术)发布会
5、三北(西北、华北、东北)十三省消防总队年会
6、中亚国际消防论坛
7、2016年SVAC标准相关技术与产品流研讨会
(三)商务对接
(四)丝绸之路安防产业联盟成立大会
五、参展费用
1、国际标准展台(9M²):国内企业8800元/个,外资企业 $2000/个(角位展台加收10%(含中英文楣板、三面围板、一张洽谈桌、两把椅子、两盏射灯、地毯、会场保安、会场清洁等);
2、室内光地(36M² 起租):900元/ M² 、外资企业$200/ M²(自付施工管理费:¥12元/ M²,施工押金:¥50元/ M²)----特装展台限高4.5米。
六、广告费用(所有涉及设计的稿件请展商自行提供)
(1)展会会刊将在展会现场广泛派发寄送
(2)证票广告
(3)现场广告
七、 参展须知
拟参展企业收到参展文件(参展邀请函、参展合同、展位图)挑选展位后,清晰填写《参展合同》并加盖公章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并传真至展会组委会。展位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7月15日。会刊广告及现场广告内容请于7月29日前将设计好的内容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
参展手册(日程、交通、住宿、货运、租赁、展位搭建要求、展会活动、展会广告、公安消防要求、规章制度等有关事宜)将于2016年7月1日前发送给已参展企业。
八、汇款请汇至组委会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新疆国展展览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乌鲁木齐市河南东路支行
单位账号:3002021809100117285
银行行号:102881002188
参展企业在参展合同签署生效3个工作日内,向组委会支付总参展费用总额或不低于50%的定金,余款于布展前7个工作日内,汇入组委会上述指定帐户。如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参展费用定金或余款,组委会有权取消或调换其展位。具体说明见参展合同描述。
参展合同书后附参展商意向客户调查表,请各参展企业认真填写,以便有征对性地邀请参观观众。
九、其他说明
非组委会因素造成参展企业不能参展,已付费用不予退还。
展位分配顺序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挑选”。
参展企业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参展费用或需要调整展位面积的,组委会有权调换或取消其展位。
十、注意事项
1、凡是国家及公安部门明令禁止销售、使用的器材,即不准参展,更不准私自带入场内销售。
2、凡是需要举办技术研讨,新产品推广会的单位,请将研讨会内容、新产品简介、主讲人资历等有关资料在会前一个月报组委会。
十一、组委会联系方式
新疆国展展览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国惠
联系方式: 0991-4150826 13699987596
传 真: 0991-4823603
网 址:http://anfang.xjicec.com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光山路3号新疆国际会展 中心